北海公司注册商标有禁忌吗?
作者:北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6 08:44:07
北海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客观上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客观上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接下来,商标注册公司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2007年9月,陈某跟朋友王某合伙在某县A镇创办了甲腌制厂。腌制厂使用在腌制品上的“兰星”商标,于2008年7月5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18年7月4日。开业前两年,在朋友李某的帮助下,陈某生产的腌制品基本上都是出口到国外,因此厂里的效益不错。2013年3月,为扩大生产规模,陈某厂与邻近的乙腌制厂合并,腌制厂的厂址也随之发生了变更。
为此,原先已印好厂址的500万个注册商标标识只能作报废处理。陈某将报废的商标标识交给经营造纸厂的郑某销毁,谁知他没有按照约定将这些商标标识销毁,而是故意高价卖给从事酱菜加工的尚未有注册商标的个体户张某。张某购买该报废的注册商标后,就在自己生产的食品上使用了这些注册商标标识。事隔不久,陈某在本市的一家小超市发现了带有陈某厂注册商标标识而由张某生产的酱菜,于是找到郑某问其原因,郑某辩解道,甲腌制厂的注册商标标识反正已报废,刚好张某坚持要买,陈某觉得这种东西拿了也没用,所以就卖给他了。
在本案例中,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甲腌制厂对“兰星”商标在200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期间,都享有商标专用权。虽然甲腌制厂决定将印有厂址的注册商标标识作报废处理,但对于注册商标本身而言,因为其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且又无其他违法使用行为,所以仍享有商标专用权。郑某拿到报废的注册商标标识,没有按约销毁,而是以盈利为目的,故意以高价卖给张某,在客观上为张某假冒甲腌制厂的“兰星”注册商标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符合《商标法》第57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另外,张某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甲腌制厂享有的“兰星”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侵犯了甲腌制厂的商标专用权。因此,甲腌制厂在追究郑某商标侵权责任的同时,也应要求张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销售废弃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会使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流通上市,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对这种行为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决律责任。
申请北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辣么多,一起了解一下吧!注册商标,是一种权益的无形标志,所以对于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我国《商标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1)社会团体:即提供服务或经核准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标的社会团体。(2)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体工商业者。以上主体当中,都是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我们可以大概汇总分为两类,一个是企业名义申请,一个是个人名义申请。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有辣么多,你们难道还不要赶快行动起来吗?
一、盲查期:无法查询或显示查询结果的一段期间(通常是查询日之前的5个月左右)。也就是在进行商标查询时,任何人以任何方法都不能查到在查询之日前的5个月左右时间内,他人是否已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其产生是因为,商标局在受理北海商标注册申请后无法立即将之录入商标数据库(每天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巨大,只有八小时工作时间),因此查询时自然检索不到。然后在数据录入时,由于人或机器的主客观疏忽或失误,在所能检索到商标数据范围内,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或漏的现象。故而,作为官方商标查询网站的中国商标网也表示对数据结果不承担责任。
二、系统错漏:任何代理机构之任何商标代理人在进行商标近似查询时,均利用中国商标局提供的商标数据,该数据由人工录入,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错漏。假定基础数据库无任何错漏,任何系统在进行商标查询时,其都是按照一定预先设置好的规则进行数据分析、排查、呈现,机器不是万能的,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本应呈现的数据没有呈现出来,进而导致查询人员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
三、主观审查:商标局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他对商标近似与否的把握虽有商标审查规则作为依据,但依据本身也具有很多抽象条款,赋予了审查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值审查员怎么想、怎么判断,我们真的无法知道。商标查询(即近似判断)是个专业技术性强,经验要求高,体力要求好的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体现在,官方公布的商标法及商标审查规则上百页,只有专业人员才有这个时间和必要去仔细研究学习。经验要求高体现在,只有经过多年的查询摸索、经验积累,才能准确把握商标局审查员对在进行商标审查时对商标审查规则运用的松紧程度。据从业经历、国家局驳回先例,进行个案研判,从而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既要保守,给申请人相对准确的风险提示,又要激进,不让申请人错失本可以成功注册商标的机会。体力要求好体现在,一个商标做一个类别的查询,查询系统罗列出来的近似商标信息可能几百上千条,查询人员1条也不能漏过,漏过的任何1条可能就是导致我方商标不能注册的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所以,同一个商标申请查询,不同的人会得出相对不同的结论。
四、后言:1、有人说,在国家商标局有关系的代理机构代理商标就能通过---1000多块钱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有的人相信多花钱就能包过,会多交几百块钱),你觉得代理机构真的会去找关系吗?2、有人说,有的代理机构就能包过(或者叫担保注册或者叫不成功退款)。其实这些都是在跟你玩文字游戏呢,到最后你会发现,所谓的包过其实是:(1)包受理,可是你知道吗,(符合形式要件的)商标申请基本就不可能不受理,100%受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受理不等于注册呢。(2)包你拿个商标证,可是你知道吗,你最后拿到商标注册证的产品根本就是你或者大家这辈子都不会做的产品,而你要做的产品根本拿不下来证。(3)包你拿个版权证,可是你知道吗,版权是登记制,只要符合形式要件的版权登记基本都会发证,但版权登记证不等于商标注册证呢,继续当商标使用,一样可以告你商标侵权。(4)不成功退款,你确定你都看了或者都能看懂合同上的退款条件,最后就是你根本没法满足退款条件因此无法办理退款,当然,你还要确定1年之后你还能找到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总之,买的没有卖的精,卖的人总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你越想占便宜,最终就会越吃亏。为价值买单,才能收获价值。
服务商标侵权行为,服务商标的侵权发生后,权利人可以找侵权人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去工商部门举报,确定是侵权的,工商部门会对侵权人处罚。那么服务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北海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的。
3、在广告宣传或者在附赠物、促销商品上,将与他人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自己的商号、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4、故意为侵犯他人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的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上一篇:北海公司商标变更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下一篇:北海个人商标申请办理的步骤
- 铁山港区个人商标注册必备条件全解析[ 2025-01-22 ]
- 铁山港区商标申请形式全览[ 2025-01-21 ]
- 铁山港区公司商标注册的材料准备详解[ 2025-01-20 ]
- 海城区公司商标转让的高效技巧与策略[ 2025-01-19 ]
- 银海区个人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2025-01-18 ]
- 铁山港区公司商标申请可以撤回吗?[ 2025-01-17 ]
